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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在全省转院治疗 首批40家医院

发布时间: 2007-01-10 来源:河南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0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杨凌)1月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向社会公布了省直首批23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以及全省首批40家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定点医院名单。

    首批23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包括: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总医院、安阳市人民医院等。首批40家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原油田总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漯河市中心医院等。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介绍,河南省目前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431.85万人,以前,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只能在当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由此带来了很多不便。工伤职工转诊转院,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期垫付。用人单位于工伤治疗结束后,携带转诊转院手续、出院证明、收费单据等报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工伤职工未经经办机构同意擅自转诊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作者:记者杨凌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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