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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配方案公布

发布时间: 2007-01-17 来源:东方今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7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刘长征)如果有人说,现在能弄到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请不要相信。截至昨天下午,郑州市所有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仍在郑州市安监局,没有发放。随着郑州市各区花炮零售点方案出台,这些零售许可证将于近期分发给各区。

    郑东新区也能发放零售许可证

    昨天下午,郑州市安监局正式出台《市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配方案》(下称《布点方案》)。郑州市600个花炮零售点,分设在三环路以内253个,三环路以外347个。

  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虽然没有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许可权,但郑州市安监局表示,将委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和郑东新区管委会发放。

    《布点方案》昨天已印发各区,各区安监部门今天将根据分配数量编制本辖区零售网点的具体方案,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零售许可证。

  申请零售许可证不用交费

    昨天,记者在郑州市安监局办公室里见到了6大包刚刚运到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工作人员表示,过几天会把这些证件按照《布点方案》规定的数量发放给各区安监部门。各区在发放这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后,须报郑州市安监局备案。

    工作人员提醒:如果现在有人说能弄到郑州市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请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不用交费,如果市民发现哪个区的安监部门在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时,有违犯《行政许可法》的行为,可拨打电话(0371)67710000,向郑州市安监局举报。

  市内7条主干道禁设售炮点

   《布点方案》规定了各区确定花炮零售点需要遵循的原则,一些提前报名的申请者可以对照了解自己准备的零售点符不符合要求:

    1.零售点半径100米内,不能有第二家零售点,严禁设立烟花爆竹集贸市场。

    2.距离《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场所100米以上。

    3.零售网点周边30米范围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经营门店,50米范围内没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

    4.零售网点不得设在农贸市场、产销会、超市、商场、歌舞厅等及周边地区;不得设在广场、车站(含火车站广场);德化街、太康路等商业繁华地带以及金水路、花园路、人民路、二七路、中原路等城市主要干道和立交桥周围也不得设置零售点。

  零售人员培训可能要交费

    在各区花炮零售点确定后,郑州市安监局将组织所有花炮零售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方面的培训。这种培训可能会收取300元以下的费用。

    按照郑州市政府每个花炮零售点至少两个营业人员的要求,郑州市至少有1200人需要参加培训。

    

    

 

作者:记者 刘长征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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