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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种粮农民直补款实行“七不准”纪律

发布时间: 2008-05-1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5月11日电(记者訾红旗)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距夏收还有半个多月时间,河南今年近71亿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已全部兑现给种粮农民。与此同时,河南对补贴纪律实行了“七不准”。

    据了解,今年是河南省开展直补工作以来补贴资金发放最早、兑现进度最快的一年,补贴资金总额大、标准高。中央和河南两级政府共安排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0.9亿元,比上年增加31.4亿元,增长79.5%。其中,粮食直补14.5亿元,与上年持平;农资综合直补56.4亿元,增长126.8%。补贴标准的大幅提高,缓解了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对种粮成本的影响,为夏收夏种创造了条件,受到了农民群众欢迎。

    为确保资金安全,河南省财政厅对补贴纪律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借发存款折(银行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费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完)

    

 

作者:记者訾红旗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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