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新闻

政务

社会

焦点

科教

专题

视频

图片

人物

网谈

旅游

法治

体育

中国政府网

新农村

廉政

考古

河南快讯 >> · 郑州食品安全赢得多项第一让百姓放心消费· 三年版权输出大于引进 豫版图书走向世界· 全力确保嵩山历史建筑群申遗工作一次成功· 国务院督查组对河南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上半年郑州上市公司业绩大增 利润增七成· 河南省:八成县市年底建成"平安畅通县区"· 河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立· 河南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举行高层联席会· 今年前8个月河南国税税收突破500亿元大关· 豫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13亿 增长68.3%· 河南省政府聘请国家开发银行作为融资顾问进行深度战略合作(图)· 河南省打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枪(图)· 郑州第四批城建计划出台 13项目投资6.9亿· 零就业家庭帮扶新规 子女参加培训补贴500· 河南整顿药品食品药店连而不锁摘连锁招牌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_|_河南新闻
 
郑州食品安全赢得多项第一让百姓放心消费

发布时间: 2007-09-05 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5日讯  中原网-郑州日报报道:对源头农产品、流通领域食品实行动态监测;加强标准化体系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近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创新食品监管模式,严把食品安全关,为百姓营造了放心的消费环境。

    构建“两级三层”监测网络

    确保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尤为重要。我市建立并完善了“两级三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对源头农产品、流通领域食品展开动态监测。

    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基础建设。今年7月19日,投资4561万元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已开工建设,到2009年,该中心将建成农业部定点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工商、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源头、生产、流通、餐桌等领域的监督检测。全市已有17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通过了省农业厅认定,面积达130万亩,较2005年分别增长了25.9%和19.1%。同时,该局还配备186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法人员每天对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连锁店、专卖店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市工商局每天出动一台快速检测车,在食品市场实行流动检查。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是中西部省份中第一个通过认可的县(市)级检测中心。新郑市入选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认证促监管把好准入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标准化体系管理,通过认证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对生产环节违禁药物、乱使用添加剂进行严格监管。市质监局要求,把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纳入备案监管,安排专人将辖区内每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录入中国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平台信息系统,建立企业档案。生产领域标准体系认证也促进了企业整体产品质量的提高。我市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小麦粉等5类、饮料等10类、糖果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共有410家企业的468种产品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我市还不断加强对小作坊的整治。把农村、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区域,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重新摸底调查,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

    食品安全赢得多项第一

    今年农业部对全国37个城市两次例行监测表明,郑州市蔬菜合格率、瘦肉精和磺胺检出率、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出率监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并列全国第一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结果,2006年我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管理指标得分较2005年提高了10分;消费者满意度指标综合得分单项排名全国第一。

    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百姓安全消费的同时,也带动了我市食品工业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底,我市共有食品工业企业363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24家。先后有三全、思念、金苑、海嘉、金星等5家企业的饺子、汤圆、面粉、啤酒等7种产品荣获“中国名牌”称号;“天方”方便面等13种食品荣获国家免检资质。2005年,思念、三全成为“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金苑、海嘉入选行业十强;三全、思念、三鹿花花牛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作者:孙志刚 责编:王晓飞
_图片新闻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