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27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苑海震)到2010年,全省县级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要基本满足群众需求,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中医科,农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能够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
2月26日,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下发了《河南省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试行)》通知,对综合医院中医科综合管理、科室建设与管理、药品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标准。
通知要求,医院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大对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级甲等医院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1人;三级医院不少于5个(省直、市级二级医院不少于3个,县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个)门诊诊室;三级医院病房不低于30张(省直、市级二级医院不低于20张,县级综合医院病房不低于15张)病床;年门诊量不低于本院其他科室平均量等。
通知还要求,临床工作中,开展的中医治疗方法不少于3种(如推拿、外敷、按摩、针刺、艾灸、小针刀、熏洗等),抢救间设置满足急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