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16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这个重申非常好,我们又可以省去很多酒摊了!”3月12日,信阳市纪委和组织部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重申几条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重申了“禁酒令”,并规定晚上和其他时间饮酒也应节制,对利用公款和职务之便去公共娱乐场所消费进行了明确的禁止。
对晚上及其他时间饮酒也有限制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3月12日,信阳市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向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以及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等部门下发《通知》,《通知》中重申了如下三条规定:
严格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晚上以及其他时间因工作需要饮酒也要有所节制,不准过量饮酒,更不准酗酒;严格禁止不必要的迎来送往,不准用公款支付非公务联谊活动;严格禁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免费娱乐活动。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市的一些公务人员,受访人员无不对“重申”拍手称快。纪检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的“禁酒令”仅规定工作日中午禁酒,重申的三条规定不但重申了中午禁酒,还规定了晚上节制,使公务员进一步得到了解脱。
“禁酒”一年269名干部被处理
2007年1月4日,信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在这个会上,该市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出台了“五个禁止”和“十不准”,其中“五个禁止”的第二条就是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的“禁酒令”。
“在当时,禁酒令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同事见面就说‘今天你禁了吗’,言语间略带调侃,很多人觉得执行不了多长时间。”
信阳市政府一位公务人员告诉记者,没有想到的是,禁酒令已执行了一年有余,效果会这样的好。
去年一年的时间里,信阳市共有444名公职人员因为作风问题受到惩处,其中,公职人员因为违反禁酒令被处理的有269名。
“不管涉及什么人,只要违反了有关规定,都必须严查深究,决不姑息。”对于新的“重申”的出台,信阳市组织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