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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团体聘用人员也可享受到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 2008-04-2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24日电(记者单纯刚)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社会团体的聘用人员今后也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

    近日起,河南省1.6万多个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都要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河南省目前共有民间社会组织1.6万多个,这些社会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有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以及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人员流动性很大,目前都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

    

 

作者:记者单纯刚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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