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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出台政府令 “囤地”2年将无偿收回 | | | | ( 2008-05-09 08:51) | | |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9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刘长征)
今后,开发商“囤地”将付出代价。昨天,郑州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出台《郑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满1年仍未动工,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后,该宗土地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手续。
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还要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而如果开发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府将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未选择限期开工;开工后仍符合闲置土地条件;未缴清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未按时足额缴纳土地闲置费和增值地价。
| | | 作 者:记者 刘长征 -- 责编:游黎 | 来 源:东方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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