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河南确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 | | | | ( 2008-05-14 07:15) | | |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14日讯 中原网-郑州晚报报道:户外的温度达到35℃高温,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享受高温津贴。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确定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
“用人单位不能因为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据介绍,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所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也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须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 | | 作 者:陈静 责编:王晓飞 | 来 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 |
|
|
|
|
|
①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 ② |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 ③ |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