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12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 (记者王
映)省发改委6月11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发改委和价格主管部门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通知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紧急通知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抗震救灾期间,对部分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包括:救灾帐篷和生产救灾帐篷用的涤纶牛津布、钢管等;过渡安置房和生产过渡安置房用的热轧卷板、彩涂钢板、钢带、聚苯乙烯等。
通知要求,生产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所用原材料价格稳定在灾前(5月11日)水平。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的价格,由省价格成本调查机构在保证生产企业合理利润的前提下,进行监审、确定。各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对往灾区运送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免缴通行费的政策。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的巡查,严肃查处乘救灾之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