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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刘连和
( 2006-07-17 18:25)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7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通讯员张毅周强本报记者于亚男 )在“实现中原崛起矿产资源保障问题学术研讨会”上,记者就如何“加强地质工作、增强地勘单位实力”问题,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刘连和。

    刘连和说,他这次受国土资源部汪民副部长的委托,到郑州参加由河南省地矿局举办的实现中原崛起矿产资源保障问题学术研讨会,感到河南省地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措施很到位,工作扎实,是走在全国前面的。河南省地矿局作为河南地质找矿的主力军,拥有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资料优势,在贯彻《决定》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为国家和河南省寻找更多的矿产资源,缓解资源瓶颈制约,解决环境压力问题。同时,还要借地质工作第二个春天到来的东风,在为国家寻找矿产资源做出应有贡献的同时,苦练内功,抢抓机遇,发展自我,大力增强地勘单位的综合实力。

    他指出,地质工作搞上去的一个最重要标志,就是矿,要找出来。国有地勘队伍是加强地质工作的主体,贯彻落实《决定》的落脚点,就是地勘队伍是否能走上勘查开采一体化的道路,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国有地勘单位的综合实力就会得到切实加强。

    他强调,地质勘查主管部门,要依法为国有地勘单位创造两个方面的有利条件。第一个方面,就是土地使用权。我们每一个地勘单位都占有几十亩、上百亩,甚至几百亩的基地。无论基地的位置如何,现在和将来都将是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发展非常重要的资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地勘单位改革的优惠政策,主管部门自己要用好政策。像浙江,最近为了解决地勘单位职工住房问题,向省长争取获得了特批,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地勘单位的国有土地,实行了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欠账

    过多的问题。政府只需要给政策,不需要拿多少钱就能解决问题。

    第二个方面,就是矿业权的问题。衡量一个地勘单位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后劲大小、是否真正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除了地质找矿上做贡献外,还体现在能否在矿业权的依法转让上获取收益,或者在实现探采一体化上获取收益。一个国有地勘单位,只要在某一个方面达到了亿元级的规模,那么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发展后劲就有基础了。这些问题,都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加以解决。在这方面,河南省地矿局的地调一队和地调三队做得不错,地调一队拥有自己的矿山,经济总量已突破亿元大关。地调三队以钼矿矿业权和紫荆公司合作,拿25%的股份,紫荆公司还要返回现金6800万元,有了这个支柱产业,发展后劲就有了。这两个国有地勘单位的经验,是可以借鉴和推广的。    

作 者:张毅周强 于亚男 -责编:游黎 来 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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