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4日讯
河南商报报道:(记者施彩英通讯员杨波涛实习生周海滨)今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再不能边嚼食物边执法了。
日前,河南省交通厅与省纠风办专门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定下了“五个必须”、“九个不准”。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必须主动亮明执法证件;必须给当事人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出示执法证件后再进行检查或调查;必须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规范的票据、规范的文字;必须罚缴分离。
不准酒后上岗执法及在执法过程中吸烟和咀嚼食物;不准徇私舞弊;不准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任务;不准同时双向拦截车辆;不准同时拦截3辆以上车辆进行检查;不准逢车必查、查车必罚、人为造成交通堵塞;不准采取扒车、强行追车等危险方法执法。
对违反规定的,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由交通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违规人员,市民可拨打电话0371-67166681(厅监察室)、67447062(厅24小时值班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