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林(Li Qinglin,1944.4-) 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男,汉族,吉林农安人,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63年至1967年在哈尔滨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大学文化。
1967年至1968年在哈尔滨师范学院毕业待分配。1968年至1970年任黑龙江省肇州县新福公社中学教员,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至1975年任黑龙江省肇州县委办公室干事,政研室干事、副科级研究员,黑龙江省肇州县榆树人民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至1977年任黑龙江肇州县委政研室、办公室负责人、副主任。1977年至1983年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科级巡视员、副处长。1983年至1988年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六届省委候补委员)。1988年至1990年任中共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委书记。1990年至1992年任中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书记。1992年至1993年任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1993年至1997年任中共黑龙江省纪委书记。1993年5月在中共黑龙江省委七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1998年4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第八届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2001年10月在中共河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共河南省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是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