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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常委 李新民
(2007-06-22)

    

    李新民,男,汉族,1951年11月生,河南汝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参加工作。

    1971.2-1972.3驻马店内衣厂工作;

    1972.4-1975.8郑州大学数学系学习,毕业后回原厂工作;

    1975.9-1984.4驻马店工交办、计委办事员;

    1984.5-1987.12 河南省计经委经济政策研究副主任;

    1988.1-1993.4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3.5-1997.3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1997.4-1997.12鹤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7.12-1998.3鹤壁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3-2003.1鹤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3.1-2006.1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5.12-2006.1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6.1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六大代表。

作 者:—— 责编:李志红 来 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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