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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发文举报社保违规市民可获奖励
(2007-09-21)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21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 李红) 今后,劳动保障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发现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市民可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挽回或减少重大损失的,举报人还能获得奖励。

    昨天,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首次做出了规定。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资金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不得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担保抵押。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金,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防止欺诈、冒领社会保险金行为。

    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和有关服务,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受理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挽回或者减少重大损失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如果被监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将由监督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 者:李红 责编:王晓飞 来 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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