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1月30日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李红 实习生 崔莹)在昨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了关于《河南省涉及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据悉,这是我省首次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国家技术安全问题进行保护。
条例成稿历时四年
我省地处中原,战略位置重要。由于立法工作的滞后,在开展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管理工作时面临着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困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公布实施,国家安全机关再依靠内部文件将无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同时,国家安全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社会上甚至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也不太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亟待立法予以保障。
“2003年,这部条例被省人大和省政府列为立法计划。2006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该条例列入了2007年立法计划。”一直参与该条例立法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云忠说,此次提交的建议修改稿是在征求了全省18个省辖市及省直相关厅局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
车站改扩建要经安全审批
建议修改稿中规定,机场、火车站、出入境口岸、码头、电信枢纽等进行改、扩建,以及新建时要经过安全机关的审批。另外,在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区域内建宾馆、饭店、度假村、建筑物等时也要经过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批。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事项申报的,可最高处以5万元的罚款;被检查单位拒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可最高处以5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