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07〕96号),2008年1月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以郑政〔2008〕5号文颁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主要内容,现对《意见》进行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十五”以来,我市奶业持续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奶牛存栏为5.83万头,牛奶产量25.8为万吨,是2000年奶牛存栏1万头的5.83倍,牛奶产量2.1万吨的12.3倍,年均递增率分别达到34.2%和51.9%。但是,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由于饲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和原料奶收购价格偏低,造成奶牛养殖效益下滑,严重挫伤了农民的养牛积极性。当前,我市奶业与全国奶业生产形势一样,已进入战略调整期,即由传统奶业向现代奶业转变,也就是由单纯的数量扩张向整体优化结构、全面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转变。奶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保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国民体质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好奶牛补贴政策。意见明确,从2007年起,根据存栏奶牛数量,对奶牛养殖户实施分档补贴。即:凡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户)由省政府补贴,每头奶牛每年补贴500元;存栏20—199头的奶牛养殖场(户)由市政府补贴,每头奶牛每年补贴500元;存栏奶牛19头以下的养殖场(户)由县(市、区)政府参照省、市补助标准和办法实施补贴。意见还对奶牛存栏数量的核定、补贴资金的筹措、发放及监管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加大奶业发展的政策扶持。继续实施良种奶牛冻精和引进国外高产奶牛的财政补贴政策,加大良种奶牛补贴力度;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抵御重大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扶持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对养殖小区(场)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对奶牛养殖农户信贷支持,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支持奶农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奶农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第三方检测机制,规范原料奶收购秩序,妥善处理加工企业与奶农的关系。
(三)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一是加快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二是加强良种繁育和推广,优化奶牛群体结构,不断提高奶牛单产水平。三是推进养殖方式转变,加强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推进养殖环节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原料奶质量,提高市场竟争力。四是强化奶牛疫病防治,降低传染病、多发病发病率,规避奶业发展风险。五是积极发展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以奶农为基础、基地为依托、企业为龙头的奶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形成奶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六是培育和扶持加工企业,提高带动能力。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消费,拓展奶业消费市场。八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奶业发展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政策措施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狠抓落实,确保奶农得到政策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