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5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王 晖
实习生王春丽)5月4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省教育厅公布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者个人信息,提醒223名借款毕业生务于30日内归还贷款欠息。
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河南省教育厅合作建立了“强化高校管理、激励约束并重、各方共担风险”的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间,共有24.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助学贷款16.6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2008年4月20日,已有7617名学生按规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但尚有223名借款毕业生拖欠利息,约占2006年毕业借款学生的2.8%,欠息总额约3.8万元,拖欠期限超过一年。
有关部门提醒,拖欠利息学生务于30日内(5月5日起算)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原预留的还款账户内存足个人应付利息,详情请咨询各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告知毕业高校自己新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归还贷款利息确有困难的,请向高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协商处理违约事宜。
对逾期不还且不与高校联系(或虽联系但协商未果)者,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学历查询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这样会对违约者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