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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加班费算法有些小变化 薪酬应这样算
(2008-05-05)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5日讯  中原网-郑州晚报报道:( 记者 陈静 )五一虽然只有短短的3天假期,但是还有一些市民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没有休息,那么假期加班费怎么算?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的加班费与往年相比有些小变化。

    据介绍,今年五一放假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周六)为公休日,5月4日(周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周五),5月4日(周日)正常上班。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在5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应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而5月2日、3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发两倍工资。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工资,其他两天值班的则应支付不低于69元的两倍工资。

    此外,今年“五四”青年节虽然也有放假的规定,但是并不享受加班工资,只是按正常享受劳动报酬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如果遇到单位克扣加班费等劳动保障问题,可随时向省、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是0371-65938665(省)、0371-67439828(市)。

         

作 者:记者 陈静 责编:李志红 来 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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