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姚绍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政任〔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研究决定:
姚绍春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信阳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信阳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建平同志任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主任;
陈永亮同志任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其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局长职务;
钱长琨同志任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信阳市南湾管理区筹备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 平同志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体荣同志任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秦 明同志信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王家军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豁 冰、陈东升二位同志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职务;
王德保、涂 彪、何厚谦、张山高四位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郑承华、潘中华二位同志任信阳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马 丽同志任信阳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 义同志任信阳市民族宗教局副调研员;
魏发明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免去其信阳市监狱监狱长职务;
郭耀华同志任信阳市监狱监狱长,免去其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所长职务;
袁中林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俊杰同志信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雷前海同志任信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国富同志任信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财政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周 飞同志任信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占虎同志信阳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路为民同志任信阳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宏伟同志任信阳市人事局副调研员;
谌绪国同志任信阳市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陈廷森同志任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甘国印同志任信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刘继刚同志任信阳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鲁忠耀同志任信阳市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庆猛同志任信阳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张晓萍同志任信阳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李西云、陈 昊二位同志任信阳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刘殿运同志任信阳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联合同志任信阳市文化局副调研员;
周大典同志任信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彦忠同志任信阳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河川同志任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李 辉同志任信阳市广播电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杨 俊同志任信阳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于维清同志任信阳市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余保鹏同志任信阳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张卫东同志任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调研员;
王晋臻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陈真文同志任信阳市畜牧局副调研员;
胡长青同志任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刘朝义同志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炳扬同志任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雪源同志任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崇全同志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树梧同志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时在宏同志之后),免去其信阳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罗正新同志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余国伟同志任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凡平同志任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毛鹏程同志任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金铭同志任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副调研员;
宋文林同志任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聘用制干部身份不变),免去其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 兵同志任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聘用制干部身份不变,试用期一年);
李新生同志任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调研员;
翟新平同志任信阳市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邵保贵同志任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杜 昕同志任信阳市财政支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开创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信阳市支会会长(试用期一年);
韩建广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免去其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进武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鹏远同志任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琦翔同志任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杰同志任信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何 忠同志任信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昕同志任信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阳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刘志勇同志任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益来、张 明二位同志任信阳市务工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俊峰同志任信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清海同志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吕东阳同志任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陈兴祥同志任信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孙兆全同志任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阳市农业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正侠同志信阳市南湾实验林场场长职务;
何明山同志任信阳市南湾实验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陈秀清同志任信阳市浉河管理处主任(聘用制干部身份不变,试用期一年);
免去司传忠同志信阳市淮河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龚德生同志任信阳电视台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阳市广播电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余培国同志任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青林同志任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立明同志任信阳高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闵远峰、方思勇二位同志任信阳市信阳工业城筹备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曾同志任信阳市出山店水库筹建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谢阳之同志任信阳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提议免去其信阳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提名张 固同志任信阳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供销合作社副主任的职务任免,请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