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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严禁以各种理由滞留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07-08-24 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4日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杨家军)昨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我省高校2007-200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贷款总金额不高于6000元,各代理网点必须及时划拨,严禁以各种理由滞留助学贷款资金,一旦发现将追究经办人员责任。

    意见规定,借款合同起始日期为2007年11月8日。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学生至2013年9月7日止,共计5年10个月;4年制学生至2014年9月7日止,共计6年10个月;5年制学生至2015年9月7日止,共计7年10个月,依此类推。贷款发放日:2007年11月8日;贷款起息日:2007年11月9日。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统一为中国人民银行届时规定的五年期贷款利率,以后随利率变化及合同的具体规定作相应的变动。

    今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我省新增了三所本科高校,分别是:河南工程学院(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洛阳大学合并组建)、新乡学院(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原大学、新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以上新增3所本科院校由7所高校合并而成,除新乡教育学院未参加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外,其余6所已参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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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大学新生可获5000元救助

    安报讯(记者魏源)昨日,钱塘衣城、郑州慈善总会联合举办了“钱塘衣城情系贫困学子”慈善助学活动,钱塘衣城将捐赠20万元救助郑州市50名贫困大学新生,每人最多可获5000元救助。

    即日起至8月31日,凡郑州籍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被高校录取为本科,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家庭的考生,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申请。郑州慈善总会与钱塘衣城共同审核后,将给予贫困考生按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救助,未享受过政府或其他社会救助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优先救助。郑州慈善总会地址:郑州市航海西路7号郑州市老年公寓后楼4楼408室,联系电话:68665308、68665328。

 

作者:杨家军 责编: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