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51所学校校长上消防课
(2007-09-21)

    新学期伊始,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强化“一把手”消防责任。9月19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县12所县直学校、8个乡镇中心校和26所完小的校长以及5所私立幼儿园的园长在县党校举行消防安全培训。在上午8点30分的培训动员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石飞,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牛清泉和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王春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正,教育局副局长肖国峰,消防大队周国民大队长和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汪立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动员会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少春主持。

    上午9点30分培训工作正式开始,县消防大队授课人员围绕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就进一步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和落实公安部61号令,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一把手”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能到位,责任到人;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下午2点,利用多媒体课件重点从消防法律法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软件档案建设,火灾案例,火场逃生自救,家庭防火常识,宿舍、实验室、图书室电器线路管理,消防宣传进学校,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其目的旨在强化学校法人代表及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管理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能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开展教育和学生们安心学习,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下午4点,县消防大队官兵为各位校长讲解了和示范了灭火器操作使用方法,并组织开展了液化气罐泄漏火灾处置和灭火器扑救油池火灾演练,在演练中要求每一位校长都必须试用一次亲身体验灭火器使用方法,切实提高了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正阳县组织开展学校“一把手”消防安全培训,是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精神,县教育局积极行动,主动配合消防大队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提高学校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培训,全县各学校校长切实提高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和强化了“一把手”责任意识,推动学校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宣传、应用消防安全知识,自觉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

作 者:--- 责编:王海霞
来 源: 河南驻马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