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5年4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对第一批欠贷的5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停职、停薪、停岗处理,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此举开辟了全省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月10日,该县再次召开县、乡、村三级主要干部关于“社旗县清收不良贷款工
作会议”。
该县今后还将从拖欠3073万元贷款的1644名公职人员中筛选出第二批、第三批继续实行“三停五不”。
社旗县为何下这么大力度来进行清欠工作?清欠措施是如何出台的?它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独家调查。
社旗县召开清欠大会。
“清欠风暴”开创全省先例
“社旗县农村信用社的明天也许就是县工商银行的昨天”这是记者在社旗县调查采访7天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社旗县,这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南阳市整个版图上面积不算最大,但社旗在整个河南省甚至全国都是久负盛名的,他之所以久负盛名是因为这里有中国木石雕刻工艺最为精湛的古建筑群“山陕会馆”,另外一个能让人记忆的就是“赊店老酒”。那句曾家喻户晓的“赊店老酒、天长地久”,如今再也听不到了。他并没像广告词中说的那样“天长地久”,而是像颗流星般结束了他那“灿烂”的“生命”。如今留下一个“破产”企业。
“赊店酒厂的破产对社旗县金融系统来说无疑是一场大地震。”一位曾在该县工商银行工作过的中层领导,含着泪水无奈地对记者说。
随后,该县各大中小企业,在短短几年内纷纷出现一种奇怪现象,不是连连亏埙就是倒闭破产。这些曾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出现这种怪现象,无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当头一棒,这些企业的破产让该县整个金融系统近乎瘫痪,造成各项直接或间接损失高达上亿元。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社旗开始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该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痛心地对记者说道。
农村信用社经常公布清欠进展情况。
2005年5月11日上午,社旗县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某单位的李某把他欠农村信用社的5000元贷款缴到工作人员手中,在他旁边还站着等待交款的另外几人。
“自从县里对第一批拖欠或为他人担保拖欠农村信用社和农行贷款的52名国家公职人员采取措施后,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目前,已现金清收贷款353万元,盘活不良贷款541万元。”社旗县纪委常委、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国奇说。
他说,自今年3月下旬以来,社旗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纪检、组织、政法和人事劳动等部门组成的“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到4月27日,全县已收回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160多万元,但仍有一些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贷款。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决定,对拖欠或为他人担保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第一批40名公职人员和拖欠农行的12名公职人员实行“三停五不”处理,即停职、停薪、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另外还采取对限期内还款不到位的公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已提拔任用或在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将根据情况给予必要调整等其他措施。
面对全省各市、县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这一现象,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也感觉到很头疼。记者在采访时,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樊鸿鹏说,农村信用社成立50多年来,始终面向农业,服务农民,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在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走向市场、增加收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可如今,大部分不良贷款把农村信用社逼得喘不过气来。
针对社旗县大力清欠不良贷款的这种做法,樊主任说:“进行清欠也是势在必行,今年我们的工作主要放在清欠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上。”“从整体来看,社旗县这种做法出发点还是好的,但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种种争议和非议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它本身就是一项存在争议性的行动,但只要不违背原则、不违背党纪和法律,尽量把这些争议和非议减少到最小化,这项措施还是可行的。”
“清欠风暴”背后的金融空城计
据了解,社旗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不良贷款总额近4亿元,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的贷款1507笔2224万元。县农业银行沉淀不良贷款12.6亿元,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的贷款849笔344万元。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贷款107人,欠贷381.5万元。大量不良贷款的死滞,已严重地影响了社旗县经济的发展。
“我县工行被撤销,建行降格,农行营业所全部撤销,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农民贷款难,在此情况下,农村信用社成为我县农村的惟一金融力量,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副县长王雨在清收不良贷款会议的讲话中说出了县里金融形势的严峻。
该县一位金融系统的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天机,他说:“不良贷款现象在全国各地来说多的是,而社旗县为什么动这么大劲来搞清欠?就是因为目前如果再不搞清欠工作,那么社旗的经济将无法再发展,全县整个金融系统都唱起了空城计。”
县农村信用社一位领导说,县里原来按照省、市联社的要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后来,县里决定借着这股东风,把清收范围扩大到农行。因为农行已经被贷成了空壳,如果不进行清欠马上就完了。
据张国奇介绍,该县从去年10月份开识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工作中,制定了“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党员职工”的措施,由贷款人或担保人单位发放催款通知书,宣讲政策,并在欠款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里还把欠贷人员的名单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对欠贷人员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
经过详细澄底统计后,从今年3月23日开始全面追缴,也标志着清收工作进入转段阶段。县里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和一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县纪委、组织部、人劳局社保局抽调24人专职负责这项工作。
县清收领导小组组长、社旗县纪检委书记苏定堃把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工作上升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打造“信用社旗”的高度来认识:“一个口头上以诚信为本、诚信为理念的社旗,巨额不良贷款却沉淀在民间,一个欠钱不还的社旗,还有什么‘诚信’可言?有谁会到你这里投资兴企呢?”
“一些欠款人有背景,有的信贷人员长达七八年没有催要,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有规定,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当事人自愿偿还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我们通过党、政纪处分,目的就是让他们主动交还,这与法律的规定并不矛盾”,张国奇说。
据他介绍,社旗县依据的是2004年10月28日,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费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说,“对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由清收工作组负责催收。在2004年底以前不能全额归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责令其停职清收;到2005年6月底以前仍不归还者,责成有关部门依照党、政纪追究责任;对已提拔或调离原地区的,要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清收;所在单位属于财政开支的,可从其单位经费中等额扣减;通过行政手段清收无效的,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他说,《通知》中虽然有规定,但是没有细化,在此基础上,社旗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6条、第121条、第127条、第154条、第161条、第163条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比如,对国家公职人员处理后,下一步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4条对党员进行处理,该条规定,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作为一名党员,欠贷不还是不讲诚信,就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党纪处理。
重拳出击背后的软弱
记者在社旗随处能感受到浓郁的宣传氛围,大街小巷上到处是悬挂的标语。县农村信用联社门前的一幅标语更具有代表性:“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依法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
清收办一位工作人员说,全县共刷写标语一万多条,悬挂横幅170多条,印发传单6万张,可谓开辟了社旗历史上的宣传之最。
在最近的一次清欠工作会议上,一位县领导提出了“杀人偿命,借债还钱,借贷不还,良心不忍,情理不通,法纪不容”这样措辞严厉的口号。
2005年4月27日,社旗县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24号文件,对欠债公职人员触动很大,社会反响强烈。
文件中说,对无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农村信用社和农行及为他人或单位担保不良贷款的国家工作人员,将分批自2005年4月27日起,实行“三停五不”,并报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对目前已经提拔任用或在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信用缺失干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调整,“三停”期间,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停止其职务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其所得除保留200元生活保障工资外,其余由县财政、各乡镇直接扣划还贷。
文件中规定,垂直管理部门的欠贷人员,由单位负责对他们实行“三停”,直至还清贷款本息后,由贷款单位出具还款证明,经县清收办审核,报经县清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解除“三停五不”通知书,原单位才能恢复其工作。
文件中还说,“各单位若不按通知要求对欠贷人员实行‘三停’,县委、县政府将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
在采访中,一位欠贷者对记者说:“这次社旗县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不良贷款就像是平静的长江水一样,表面是一平如镜,而江水的下面却波涛汹涌。清收工作中公布的名单中都是一些没关系、没请客送礼的人,真正属于科级干部的没几个。这些人贷款可以说都是一些小数额的,真正拖垮县金融系统的却是那些企业,看似是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明白的人一看就知道又是做做样子,杀鸡给猴看的。”
清收工作初见成效 清欠措施遭争议
据记者了解,第一批受到处理的52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属县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电业局、城建局、地税局、财政局等40多个单位,只有几人是副科级干部,贷款金额最多的一人是30多万,贷款时间最早为1995年。
当问起对第一批实行“三停五不”措施的人员有何标准时,清收办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经过筛选的,这些人有一定的代表性,他们故意拖欠不还,是态度蛮横,推诿责任的“钉子户”和“老大难”。
社旗县城建局的张某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28万元,多年不还,县清欠办多次督促其还贷,4月27日,县里下发文件,对52名国家公职人员实行“三停”,当天下午,张某通过社旗县清欠办来到社旗县信用联社,将本息35万多元的贷款全部还清。
5月9日上午,某局的副局长早早来到社旗县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归还他替别人担保多年未还的2.5万元贷款。
社旗县纪委常委、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国奇告诉记者,截至5月17日,该县已收回国家公职人员贷款金额426.5万元,盘活不良贷款1151笔766万元,已有20多个被停职的公职人员还清了贷款。
社旗县的这种作法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新华网发展论坛和人民网强国社区一些网友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党政部门不能为了帮助信用社追缴欠款而利用公权处罚欠款公职人员,“欠贷人拖欠信用社的贷款长期不还,是信用社与欠贷人之间的信贷纠纷。这种纠纷实际上属于法律范畴内的民事纠纷。解决这种纠纷,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党政部门处罚公职人员,只能是这些公职人员在公职范围内不履行职责或产生过错,即违反了相关的党政法纪,依照这些党政法纪应当给予处罚。这些欠贷人与信用社的借贷纠纷显然系私人行为,并不是在履行公职时产生的‘公务行为’。”
将“三停五不”进行到底
清收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记者从社旗县《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汇报》材料上看到,大部分单位并没有落实“三停”措施;垂直管理部门人员“三停”措施难以落实,一垂直单位公开扬言:“我们啥也不在地方,你们管不了我”;有的存在只想还本不付息的情况,有的以各种理由仍在推诿;大部分涉贷人员仍在观望,认为有单位袒护,讲个人情就可以蒙混过关。
对此,县纪委书记苏定堃说,对凡因私贷款拖欠不还,因公贷款长期落实不了债务、无法追回损失的责任人和担保人等,一律不列为2005年度提拔重用对象,是科级干部的,一律不列为干部调整对象,公务员年度定档直接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人员,情节严重且数额巨大者,给予免职或降职处理。
另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纪委、组织部以《通知》方式通知各单位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中对那些拒不还贷、不讲诚信的党员,按信用缺失作为不合格党员的一条重要标准纳入评议内容,在保先教育整改阶段不得评为合格党员。县保先教育办公室和清收办要组织人员进行督促,对没有按要求进行落实的单位及单位一把手要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通报,直至进行停职处理。
“今后,将陆续筛选第二批、第三批涉贷公职人员继续对其实行“三停”。无论压力有多大,我们必须进行下去,打赢这场无硝烟的金融保卫战。”苏定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