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昨日河南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布10起食品违法案件。
驻马店市技工学校学生食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
违法事实:2005年4月
20日,驻马店市卫生局在对该校学生食堂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9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上岗,餐具在使用前未消毒,且卤肉的调料包内有罂粟壳。
处罚:取缔并罚款20000元。
延津县一中学生食堂使用霉变大米
违法事实:2004年10月16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操作间、餐厅无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学生食堂在采购面粉、大米、食用油等食品及其原料时均未索取检验合格证。对其食堂存放的14袋异味大米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黄曲霉毒素B1超标。
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罚款45000元,此案于2005年11月12日强制执行。
三门峡荷岚村饮食公司美食苑食品加工不符合要求
违法事实:2005年12月29日,卫生监督员在对荷岚村饮食公司美食苑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消毒剂、洗涤剂,用洗涤池养鱼,消毒柜外有油腻污垢;馍筐无防尘设施;凉菜间无消毒设施,凉菜无防污染设施;保鲜柜内有腐败变质的豆腐皮,蔬菜未经清洗直接加工等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
处罚: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罚款4000元。
许昌市桃园大酒店餐具不卫生
违法事实:2005年2月23日,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许昌市桃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对其餐具进行了消毒效果监测,共采集样品20份,经检验,发现其中备用的10份餐具大肠菌群阳性。
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罚款3000元。
鹤壁市孙伟猪血加工点伪造猪血
违法事实:2005年4月20日,卫生监督人员在对鹤壁市淇滨区郭庄村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时发现,孙伟猪血加工点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并且所制售的猪血是使用“蓬灰”、“血粉”伪造而成。
处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款5000元。
普通食品违法加药
违法事实:2005年3月23日,接广东省卫生厅移交案件,反映濮阳市江淼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三消愈康胶囊”涉嫌违反食品管理法规,添加中药成分——西洋参。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遂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在仓库内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三消愈康胶囊包装纸盒,标签标注的主要成分有西洋参。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承认西洋参是该产品的主要成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普通食品不得添加药物。
处罚:责令停止该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10000元。
普通食品违法宣传疗效
违法事实:2005年3月1日,郑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对郑州康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销的“康特”牌茯苓山药片,在其使用说明上宣传该产品主要成分(山药、茯苓等)的“渗湿强心、益脾和胃、补肝明目等”疗效作用。根据有关规定,普通食品不得宣传疗效。
处罚:责令停止经营康特茯苓山药片(待其消除产品说明书违法宣传内容后再按普通食品正常销售),罚款9000元。
洛阳市飞龙面粉厂生产经营不符标准面粉
违法事实:2005年5月9日,洛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人员对洛阳市飞龙面粉厂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单位仓库内对兴隆牌特一粉进行了抽样,经河南省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结果过氧化苯甲酰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处罚:责令该单位整改,公告收回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面粉并予以销毁,罚款10000元。
舞阳县马辛亭驴肉加工店无证经营掺假食品
违法事实:2005年1月22日,舞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发现,位于舞泉镇解放路的马辛亭驴肉加工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在加工驴肉过程中使用“开封市红丰化工厂”生产的硝酸钾非食品原料。
处罚:取缔、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罚款8000元。
开封市某中学向学生提供不合格矿泉水
违法事实:2005年8月25日,开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在对某中学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中学向学生提供的天然矿泉水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桶装的天然矿泉水未加盖密封。经检验该矿泉水菌落总数超标。
处罚:立即改正并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