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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遇冷”谁之过?
——代表委员评析婚检率下降
(2006-03-14)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使婚检“门槛”被取消,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对与自愿婚检相关的问题再度给予了关注。

    自愿婚检不是放任自流

    “不加强引
导,自愿婚检很可能就变成了放任自流,最终将带来国民健康水平的整体下降,给社会带来压力。”全国政协委员朱佩玲说,自2003年9月取消强制婚检以来,国内做婚前医学检查的人数大幅度下降,而检查出来的传染病和生殖系统疾病却大幅度上升。

    全国政协委员潘光炎认为,婚检滑坡会导致婚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孕期保健知识无法开展,也使家族性遗传疾病得不到规范的生育指导,遗传性疾病在后代显示;同时,传染病得不到及时诊断治疗,造成传染性疾病在家庭甚至社会的传播,健康群体也得不到规范的避孕及优生知识教育。

    政府要引导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婚检滑坡原因无非有两点:一是社会群体对婚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取消婚检了,对一些认识不到婚检必要性的新人来说,是少了一道麻烦,却不知埋下了多大隐患”;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取消强制婚检后,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清楚。在社会尚未认识到婚检重要性时,后者的责任更大。

    “一些地区的相关部门有这样的想法:婚检成了自愿的,没有必要再像以前那么管得那么严格。结果本来应该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变成了坐在家等新人自行来检查,没有把婚检作为一项关系国民素质的问题来看。”朱佩玲委员说。

    部分代表委员认为,婚检自愿并不是不要婚检,也不是说政府部门无所作为。作为一项关系到人口素质和家庭幸福的公共政策,婚检需要社会的配合,更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

    婚检要“减负”

    朱佩玲委员认为,婚前医学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健康检查,其目的主要是发现不宜结婚或暂缓结婚或不宜生育的疾病,所以婚检的项目、范围、内容应有针对性,删去不必要的检查,把婚检成本降下来;同时不能在婚检服务质量上打折扣,更不能成为婚检机构盈利敛财的金字招牌。

    潘光炎委员建议,将艾滋病(HIV)检查纳入婚检项目中;同时婚前医学检查作为公益性产品,应该打破婚检由妇幼保健医院垄断的局面,应通过严格的婚检资质认定,让一些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医院也参与到婚检的队伍中来,以竞争来促使各医院不断规范婚检服务,提高婚检质量。

    

    

作 者: - 责编:游 黎 来 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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