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全省执法部门已查处和正在查处商业贿赂及与商业贿赂相关案件400余起。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后,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周国富专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扎实细致地做好治理工作。各市、县(市、区)、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检察、公安、工商等6个单位设立并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全省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合力。
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5月9日召开会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自查自纠有序开展。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执法机关、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结合构建惩防体系,建立起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工作制度、执法机关信息共享制度、各领域各系统的防范制度,从而形成三位一体的治理商业贿赂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胡海良 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