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华网廉政 廉政信息 一线传真 廉洁自律 观察思考 警钟长鸣 廉政课堂 反腐漫画 相关链接
 
1680万非法转卖国家矿 一执法人员获刑8年
(2007-11-28)

    新华网河南频道11月28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任双玲 记者韩景玮 通讯员奕风)昨天,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原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熊某,被汝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悉,熊某自2004年先后担任汝阳县地质矿产局矿产资源管理所所长、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矿山执法监察中队长、矿山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2006年8月,熊某从汝阳县国土资源局调出。

    汝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某利用职权占有、经营无证矿山,使国家的矿产资源被非法开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86.4万元;非法转卖国家矿产资源,交易额达16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熊某偷税数额达225.3万元,构成偷税罪。汝阳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以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700万元,并追缴其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的经济损失86.4万元。

    

    

作 者:记者任双玲 记者韩景玮 通讯员奕风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大河网-大河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