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提高高中学费少收或不收择校费

发布时间: 2008-01-2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21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肖海丽 卢艳艳)义务教育要逐步全由政府“埋单”了,非义务教育的普通高中下一步怎么收费?

    截至昨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近400份、建议近200份。其中,多份议案、建议提出,河南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偏低,影响了学校正常运行。建议提高学杂费收费标准,取消“择校费”。

    高中收费标准10年未变

    目前,河南各省辖市市区的学生读高中,每学期要交学费150元~2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的学生每学期是100元~150元。

    管爱华等11位濮阳代表提出,这个收费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至今已经近10年没有变动过。而豫教基字〔2000〕73号文件曾指出: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要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逐步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

    李巧菊等13位南阳代表也说,这一标准与近10年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极不相符。同样是非义务教育,高中的收费情况与大中专(不包括民办学校)学校收费情况相比,差距更大。在河南,国家统招的大专院校每生每年收费在5000元左右。

    代表们说,这样的收费标准连学校日常的水电费支付都不够,学校正常的办公无法维持。

    据了解,与河南经济水平相似的其他省份的学费标准均比河南高。如:山东省重点高中每学期800元,城市高中500元,农村高中300元;河北省一类高中800元,二类700元;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中85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700元,其他高中350元。另外,陕西、福建、湖北、湖南、山西、重庆等省市也均比河南省的标准高出许多。

    经费不足高中征收择校费

    学费10年没涨,但学校要扩建,教师待遇要提高,多媒体教学不能少,体育设施也得不断更新,这些钱要从哪儿来?对没有达到分数线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成了普通高中的“惯例”。

    代表张水乡说,目前,省发改委制定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择校标准为18000元/生/3年,学杂费为200元/生/学期。其中,择校生的收费政策超出了县城及农村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而学杂费收费标准则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来自南阳的代表张群仰说,收取择校费,不仅让群众感觉不公平,也确实容易滋生乱收费和各类腐败问题,因而不收或少收为好。交钱就可以上优质学校,没钱就上不了,也会在未成年学生心里留下“金钱万能”的阴影。

    张群仰说,师生关系本应是纯洁的,交巨额择校费,却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无形的金钱合同,极不利于师生良好关系的形成。

    

    建议学杂费400元~600元

    张水乡建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择校费降到10000元/生/3年以下,学杂费则提高到600元/生/学期,其他普通高中学杂费提高到400元/生/学期左右。

    除了提高学费标准外,李巧菊等代表还提出,依靠县级财政投资高中教育难度较大,所以,希望省政府能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投入。同时,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普通高中社会筹资办法,引导、鼓励、支持各类企业投资普通高中教育。

    

 

作者:记者 肖海丽 卢艳艳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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