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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厂长私分15万 参与分钱的5人均被判刑
 
(2008-01-21)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21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见习记者尚杰) 一副厂长与后勤处处长等人预谋后,将经管的职工集资建房办证费15万余元私分。1月20日,记者从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获悉,5人分别被判6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关保路系原开封制药厂分管后勤工作的副厂长,他与该厂后勤处处长张爱国,会计吴某,出纳姬某,房管员张某4人共同负责该厂集资建房工作。2003年8月,开封制药厂改制为河南省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保路被任命为副总裁级调研员。2006年1月,关保路、张爱国5人预谋后,将后勤处所经管的集资建房办证费15万余元私分,其中关和张各得4万余元,吴某、姬某各得近2万元,张某分得1万余元。案发后,5人将所得赃款退还。

    

    

作 者:见习记者尚杰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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