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建立提案办理行政问责制

发布时间: 2008-01-24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24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 郭海方)“绝大部分承办单位能够对委员提案认真办理,但也有极少数单位不认真,甚至出现抵触情绪。”省政协委员郭靖华说。

    郭靖华列举了少数单位“不认真”的情形:有的答复或文不对题,或空话连篇,或把本单位工作表扬一番,应付了事;有的使提案“回娘家”,谁的提案让谁答复,失去了提案的意义;有的仅仅以文件答复,走形式而不抓落实;有的甚至给委员所在单位打电话,批评委员管得多了,等等。

    为确保提案工作的严肃性,郭靖华在他提交的提案中建议,政府部门要建立提案办理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提案办理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作者:记者 郭海方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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