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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洗脚城就可以“祝贺”吗
(2008-04-10)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的一家洗脚城开张,楼前挂出了很多祝贺条幅,包括10多个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也赫然在列。消息在网上出现后,引来网友非议:这是不是给藏污纳垢之所贴了一块告示?表明有公检法在背后撑腰?但当事单位或部门纷纷表示,没有参与“祝贺”。(见4月8日《成都商报》)

    几大门户网站都把这条新闻推到了较显著的位置,网友们对此也是饶有兴致。显然,这与洗脚城的特定身份有关。想来有不少人在寻思:洗脚城这种地方开个张竟然还敢如此招摇于市?政府及司法部门竟然敢如此“同流合污”?因而,“为藏污纳垢撑腰”之网议,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鄙夷的非议隐含着对洗脚城的某种偏见和歧视。与夜总会、按摩房、歌舞厅等场所一样,洗脚城提供的也是一种服务,员工从事的也是一种职业。只要人家守法经营,就无可指责。尽管这些地方可能存在色情等违法服务,但绝不能把洗脚与污秽等同起来。事实上,很多洗脚城的服务是干净的。尤其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服务业的今天,我们应该以平和、宽容的心态看待洗脚等新兴的服务业态。

    鄙夷还暗含着这样的意思,如果政府部门祝贺的是其它企业,或者在写字楼那样的地方挂祝贺条幅,似乎就不是问题了。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即使是五星级酒店(其实这种地方也可能藏污纳垢)开业,政府或司法部门也不应该挂条幅“祝贺”,因为这超出了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职责范围。上述事件的实质问题也正在这里。

    因此,真正应该关注的不是开业单位的性质,而是挂祝贺条幅这种行为。如果祝贺条幅确实是那些政府或司法部门送的,那就属于政府或司法行为不当;如果不是那些部门送的,而是开业单位“拉大旗作虎皮”,那就是一种虚假宣传。

    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些条幅的面料、规格、字体等都是一样的,像是统一订制的,不太像是各单位分别制作的。有人推测,统一订制者可能是那家洗脚城。如果洗脚城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得到了那些单位的授权或默许,那就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对这种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查处。

    “企业开张、政府祝贺”的例子虽然并不鲜见,但对这种事情还是有究根问底的必要,因为它关系到政府行为是否规范、企业行为是否合法。不过,我们不应该把眼睛只盯在洗脚城上———因为偏见和歧视可能转移人的注意力,从而遮蔽问题的实质。

    

    

作 者:盛大林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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