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1日讯 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报道:职务犯罪预防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当前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五进入”活动的通知精神,新乡市检察院预防处积极与市委党校等高等院校加强横向联系与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课堂活动。把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好地融合到教学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
最近,市检察院与市委党校商定,市委党校在举办培训班期间,由市检察院派出一名专职教员,配合市委党校对“青年干部班”、 “妇女干部班”、“乡镇干部班”、“民主党派班”的每期学员进行讲授法律课。检察干警在授课中,力求做到四个到位和两个结合,即是讲授内容到位,预防咨询到位,警示教育到位,预防效果到位。两个结合是:一是紧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层次的人员,讲授不同的内容,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二是结合典型案例,以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学员讲授我国正处于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不够完善,行政行为、商业行为、市场行为,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使形形色色的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有可乘之机。希望大家要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警惕和克服“为官不检,在任不廉”旧官吏的腐朽思想和行为。在职期间,要珍爱自己、珍爱家庭、远离腐败、远离犯罪,时刻做到警钟常鸣;要淡泊名利,敬重事业,勤奋工作,严于律已,乐于奉献。同时也本着对自己、对工作、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在社会交往中,交友要慎重,要坚持原则,守住底线,洁身自好。新乡市检察院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课堂活动,拓宽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预防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受到了领导的重视,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