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2日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薛华 通讯员 刘进才 罗剑)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罗开明(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已经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罗开明自1998年底至2006年10月期间,以“处理个人费用”为由,向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行长王某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以帮助北京某公司河南代表耿某办事为由索要人民币50万元,以帮助他人在农村信用社系统贷款为条件,先后收受漯河某公司人民币5万元、新乡某纺织有限公司人民币20万元、新乡某纸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0万元、南阳市某房地产公司人民币20万元……此外,罗还有人民币735万元、美元2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据漯河中级法院刑庭法官介绍,该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抽调了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认真做好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择日将对该案开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