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华网廉政 廉政信息 一线传真 廉洁自律 观察思考 警钟长鸣 廉政课堂 反腐漫画 相关链接
 
5月1日起对市县政府"红头文件"过“筛子”
(2008-04-25)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5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阙爱民 实习生王 璐) “明显违反上位法,却依然我行我素;为追求局部利益,却不顾整体,不顾给资源和环境带来的巨大压力,仍强力推行……”记者4月24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5月1日起,我省将对全省各省辖市和县(市)政府的“红头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那些违法设定行政处罚、含有地方保护及超国民待遇内容的,均将予以废止或修订。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各省辖市、县(市)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进行。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由主办机关负责清理。    

    据介绍,有四类规范性文件必须予以废止或修订,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项目的;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影响环境和资源保护,影响节能减排,含有“零地价”、“零执法”、“挂牌保护”内容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及超国民待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矛盾和冲突,影响执行效力的;已经明显过时,应当予以废止的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清理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整个清理工作至10月底结束。

    

    

作 者:记者阙爱民 实习生王 璐-- 责编:游黎 来 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