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浙江省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因为不服县有关部门强行拆除其房屋的处罚,把县政府推上了被告席。当时的苍南县县长黄德余主动出庭。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开报道的第一起农民状告县政府案件。
虽然这起案件包郑照没有胜诉,但它唤醒了亿万中国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是促成《行政诉讼法》出台的原因之一。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民告官案件从此有法可依。
2006年,黄德余从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位子上退休,他在接受采访时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那场官司最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