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全国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将于2007年9月16日至22日开展。为保障我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绿色交通与健康
(二)活动目标:
1、宣传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理念,提倡选乘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
3、提高市民对使用小汽车出行可能带来环境问题和交通拥堵的认识,感受绿色交通出行对环境改善的作用。
4、实现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转变,促进城市交通科学、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统一领导、部署、指挥和协调。
主 任:穆为民 市委常委、主管副市长
副主任:秦晓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建国 市市政局局长
成 员:李宪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峰 团市委副书记
关福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武军 市市政局副局长
张 凯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福根 市广电局副局长
刘建武 市环保局副局长
徐新友 市园林局副书记
赵亚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艳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
巴振东 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局副局长刘武军兼任。办公室下设:交通组织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技术评估组、秘书组、会务组、财务组和督导组。
办公室职责:在郑州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完善活动方案,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三、活动计划:
(一)活动时间:
1、公共交通周为2007年9月16日-22日,9月22日为无车日。
2、活动筹备、相关活动组织以及评估总结时间为2007年3—10月。
(二)活动阶段
1、筹备阶段,3月—8月上旬。主要完成各类活动方案编制工作。
2、宣传阶段,8月—9月。主要配合活动周和无车日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3、实施阶段,9月16-22日。开展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交通管理、公交保障方案,开展数据监测和技术评估工作,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宣传报道活动。
4、总结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主要活动是新闻发布会、公布技术评估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社会评价、举办意见征询活动,进行总结表彰,为下一年度的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三)活动具体安排
1、9月16日(星期日):“活动周及无车日”启动仪式。主题:全民参与、绿色交通。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2、9月17日(星期一):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体验公交,并提出公交发展建议和意见。主题:献计献策、发展公交。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公交总公司
3、9月18日(星期二):新公交线路开通、GPS调度系统及电子站牌正式启用仪式。主题:资源优化、信息公交。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公交总公司
4、9月19日(星期三):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研讨会。主题:建家修园、和谐公交。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5、9月20日(星期四):公交专用道开通仪式及公交优先发展宣传展示。主题:路权保障、优先公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9月21日(星期五):保护环境、优化空气质量宣传展示。主题:节能减排、环保出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9月22日(星期六):在划定的区域内举办“无车日”活动。主题:绿色交通、健康公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公交总公司
上述活动(2007年9月16日—22日)的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四、活动保障
(一)车辆控制与管理
1、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以及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
2、无车日当天,划定区域作为无小汽车区,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消防车、急救车等特种车辆及军队、武警、公安、执法系统的执勤车辆开放,其余车辆均须绕行。小汽车禁止通行区域是:农业路以南、陇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城东路-经三路以西,其余区域以引导、劝导为主。
3、无车日当天,省、市、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郑单位的公务车、非生产营运小型客车,除保留10%应急用车外,其余车辆入库封存,禁止上路行驶。
4、交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管理方案,对小汽车使用进行管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公交服务
1、根据客流需求在禁行区域内增加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缩短候车时间,延长公交服务时间,开展乘车导乘服务,提高公交乘坐舒适性,确保市民在活动期间充分体验公共交通带来的轻松愉快的感受。
2、针对无车日活动,制定具体的行车安排,增开公交线路,增加车辆,确保市民的便捷出行。
3、推出公交IC卡各种优惠举措,举行IC卡抽奖活动等,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
4、在公交站点和大型居民区,开展公交出行咨询服务,免费发放《公交线路乘坐指南》、《绿色交通.城市未来》宣传手册等。
5、联合公交客车生产厂家,组织新型公交车辆展示、巡游。
6、及时了解和解决市民需求和投诉,做好公交车辆保障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确保活动期间的交通保障。
7、组织开展公交服务调查,征集市民关于改善公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活动结束后,根据民意调查情况作好总结,并制定改善公交服务的实施计划。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公交总公司
(三)宣传报道
1、新闻发布会。(1)活动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举行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媒体沟通会;(3)活动结束后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技术评估结果。
2、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自9月1日起,每天20:00-22:00不少于一次、其他时间不少于两次,播放建设部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持续到本活动结束。
3、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公告。(1)9月14日公共交通周活动信息公告;(2)活动过程中相关数据公告;(3)活动期间各类主题活动、公益性活动公告;(4)无车日当天郑州电视台综合频道组织现场直播节目。
4、按照建设部关于做好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网络宣传工作的要求,及时将活动组织方案、市领导专访、启动仪式实况录像和新闻报道等视频、文字、图文资料上传至人民网,加强网络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同时在网上开展与网友的互动,组织网上调查,听取意见,答疑解惑。
5、电视台组织一期市长专访节目。
6、9月初,刊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郑州市公交周及无车日”宣传内容和有奖问答试题,并编发活动筹备情况有关消息。
7、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站牌、候车棚以及出租汽车停靠站等开展宣传活动,公交车载电视滚动播出活动公益广告片,出租汽车车载电台播报有关宣传信息。
8、活动期间,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广大市民:“我市将于9月16-22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9、活动结束后,新闻媒体继续对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群众评价进行后续报道。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广泛参与
1、活动期间,市自行车协会举行“骑行绿城”系列主题活动,身着宣传文化衫,分送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9月16日启动仪式和9月22日无车日当天,自行车协会在禁行区域内组织表演和比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团市委组织全市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系列公益性活动,为本次活动开展服务。
责任单位:团市委
3、无车日当天,组织中小学生在绿城广场举办“绿色交通.城市未来”主题绘画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无车日当天,组织禁行区域内的各大商场结合无车日活动举行相应的商品展示和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宣传部门在活动期间举办“街道露天剧院”、“露天歌友会”等广场文化活动,宣传绿色交通方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6、活动期间,各区政府要在大型居民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改善小区街道被小汽车占用的现象,把本应是休闲、散步、娱乐、约会、聊天的地方还给居民。9月16日启动仪式当天,在本辖区内组织启动仪式分会场。9月22日无车日活动当天,在本辖区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五)调查评估
1、无车日活动前一周、无车日活动当天以及活动开展后,组织开展民意调查。调查内容统一使用建设部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调查问卷。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市公交总公司
2、活动前后以及活动期间,环保部门对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CO2、PM10、PM2.5、NOx含量)、公安交通部门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流量、出行结构等)分别进行检测、分析,制作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应有反映活动前后道路交通状况的对比照片,分析道路既有交通设施,尤其是公交设施存在的不足;分析评价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反映日常生产生活受影响程度;客观反映市民对活动的认知、认可程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市政局 市公交总公司
(六)检查考核
1、活动委员会成立督导组,对各参与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按照活动方案及时督导。
2、考核结束后,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活动分工落实责任,制订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身体力行,做好表率。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局委领导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车辆、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积极宣传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对改善环境的作用。参加9月16日、22日活动的领导和其他人员应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或其它绿色交通工具到达会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通知各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报道活动情况,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做好活动的后续跟踪报道工作。
(四)加强督查,及时沟通。建立日通报、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进展情况,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发简报。同时,要对有关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阶段性评比,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由新闻单位曝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