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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须知

发布时间: 2007-09-25 来源:大会组委会

 

    (一)大会组委会邀请各省市区有合作意向的知名企业、科研单位和投资机构参会,邀请东部沿海地区知名企业协会、商会参会。

    (二)河南以省辖市为单位组团,由分管的政府领导带队,组织本市有关招商机构、有关企业参会参展,进行项目洽谈对接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各省辖市要指定1名联络员,于9月15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三)各省辖市代表团参会企业不少于20个,产品展示展销展位不少于15个。

    (四)各参会代表团要在9月15日前把招商项目汇总到组委会项目洽谈部。认真筛选参加展示展销的产品,并搞好布展和产品销售。产品布展时间为9月24—25日,由各代表团负责,大会组委会组织检查。展示时间为9月26日至9月28日,展销时间延长到10月2日。

    (五)各地拟洽谈签约项目、参展企业和产品、展位需求、活动安排及其他事项,请省辖市务于9月10日前统一告知大会秘书处。

    (六)各省辖市代表团要指定专人做好现场管理和成果统计工作,使用大会组委会统一印制的统计报表,并于会议结束前将报表送至组委会项目部。

    (七)本届洽谈会设立组织奖,组委会将根据各省市局和各省辖市组织、布展、现场管理和成果统计情况进行表彰。

 

作者:----- 责编: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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