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禁酒 ”后又“禁烟 ”

发布时间: 2007-05-29 来源:东方今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29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余超 实习生 李光远)继颁布“禁酒令”之后,信阳市一个月前颁布了 《信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办法》规定,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多次发生吸烟行为的,将会被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吸烟者不听卫生检查人员劝阻、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然而,与“禁酒令”效果明显不同的是,“禁烟令”遭遇尴尬,“禁烟”办法推行一个月以来,“禁烟”观念仍未深入城市生活。在公共场合,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人在吞云吐雾。

    ●一些公共场所未设禁烟标志

    在信阳市区,记者走访发现,在中山路工商银行营业厅、东方红大道上的城市信用社营业厅里,没有设置禁烟标志。“在我工作的医院里,在病房里吸烟的情况时有发生,好多都是病人家属,还有的是病人,不让他们吸,他们就偷着吸。”信阳市中心医院一位护士这样告诉记者。《办法》规定,公民有权要求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多次发生吸烟行为的,将会被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吸烟者不听卫生检查人员劝阻、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在远东证券的交易大厅,虽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还有几个吸烟的人。其中一位在被劝止时说,快吸完了,吸完就不吸了。另一位则恼怒地反问:“你管这事啊?”

    在一家银行服务大厅里,记者发现,两位中年男子正跷着腿,很潇洒地吞云吐雾,玻璃桌上有一个很高档的烟灰缸。

    ●《办法》尚不具备法律效力

    今年4月份发布的《信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是目前信阳市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唯一依据,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办法》目前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提交信阳市人大审议通过。也就是说,《办法》还不具备法律效力,目前仅仅只是一种倡议。

    “长期吸烟的人对烟都有一种依赖心理,如果仅仅依靠个人毅力来戒烟,成效不是很明显,很多人经常半途而废。”在记者采访中,很多非“烟民”对在公共场所戒烟持支持态度,他们普遍对《办法》抱有很高的期待。“我认为对那些不听劝阻坚持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应该采取包括罚款在内的强制措施。”当得知《办法》目前还没有提交信阳市人大审议通过时,很多人表示希望《办法》尽早提交审议,以便让禁烟早日有法可依。

    ●执法人员组成还有待商定

    事实上,不仅是《办法》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在禁烟中起重要作用的执法人员组成,目前也还没有最后确定。“在国内其他地方,公共场所禁烟基本上都是由卫生部门和爱卫会共同执法,但是,目前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人手太少,爱卫会则更是只有几个工作人员,恐怕难以承担禁烟执法的重任;而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人数虽多,但是很多禁烟的公共场所都在室内,城管执法人员不可能进入商场或者办公楼内执法。”面对禁烟执法难题,信阳市爱卫会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每个市民都有权进行制止。

    ●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禁烟的最好办法,是让‘烟民’自觉戒烟。”在采访的过程中,很多市民认为,有关方面应该从加大宣传力度着手,引导“烟民”形成健康的生活观念,从而积极主动地戒烟。

    对此,信阳市爱卫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都在努力倡导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但是让一种新的观念深入人心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的长短取决于市民的接受程度。

    

    

 

作者:余超 实习生 李光远 责编:李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