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人人公开承诺变成集体忽悠

发布时间: 2008-04-14 来源:新华报业网

 

    河南漯河市委组织部发起“漯河市十万党员公开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个党员都要制定个人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由于承诺被指套话多,空话多,惹起了社会争议。(4月9日河南商报-河南十万名党员公开承诺惹争议 被指套话多)

    承诺,本是一种许诺,答应去办某项事务,一言九鼎,不失信于人。承诺人是承诺的主体,承诺是自己的自觉自愿行为,承诺人是承诺事务的发出者,也是答应办好它的许诺者。主体不愿作出承诺,客体不能越俎代庖,强迫主体应该怎么做,也无权要求主体应该怎么做。

    漯河市委组织部发起的“十万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显然把客体与主体搞颠倒了。这里不说这项活动有无意义,有多大意义,仅从权利上来说,有反客为主之嫌。组织部是直接管理党员的,是有权要求党员做些什么事,并有权对不按要求办事的党员进行处罚,但是不能逼迫党员人人作出承诺,用自己的意志取代党员的意志。

    由于组织部反客为主,逼迫党员人人都要公开作出承诺,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这样一来,党员不论城乡,不论有无官职,不论老弱病残,都得按照要求作出承诺。承诺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则无法过关,于是违心的,造假的,说空话套话的都出现了。组织部虽是出了一项政绩,但老百姓发现,这样的承诺内容虚,套话多,像八股文,且难以兑现,若不引起社会争议,那倒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请看,尽管这项活动的发起者声称,“漯河的举动在河南是一个创举”,“是要把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化抽象为具体,让每个党员找准自己的位置,知其责、做其事、 扬其长、尽其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不知他们想过没有,党员应该怎么做,党章党纲等不是已经作出了要求吗,组织部平时加强检查督促,要求党员严格按其办事,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何必又要自搞一套?如果各地都来另搞一套,党员岂不无所适从,成了被任意支使的工具,他们的权利还有什么可言?!

    再来看看,由于党员不公开作出许诺难以过关,五花八门的事情出来了。有的党员干部把“坚持早、晚步行上下班”当作承诺内容 。有的承诺“机关办公经费、 吃喝招待费要比去年有明显降低”,而没有说要降低多少,承诺实际上没有意义。有的承诺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多少篇,这是个人业务建设啊,与老百姓的利益有什么直接关联?这样的承诺岂不等于是一纸空文?

    承诺,应由主体发出,客体不能支派主体去作承诺,也无权支派主体去作承诺。且要求人人公开作出承诺,等于人人都没有作出承诺。把这个根本问题搞清了,才会知道怎样使用手中的权力,才不会逼迫人人公开去造假,老百姓才不会受到忽悠。

 

作者: 张永琪 -- 责编:游黎